https://ift.tt/2tRzb6u 人类进化到现代,却没有超出古希腊的基础框架,即民主、法制。 古希腊因为地处南方,被海洋环绕,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因此农业、商业发达并进而促进手工业发展。这些物质基础是文明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了生存忧虑,才能有思想、文化的进步。 物质丰富也是人类和平的基础,因为大家都有吃有穿,不受冻饿之苦,也少了内部争斗。所以希腊逐渐发展起了以各城邦为主体的民主联邦制(遗憾的是,当时人类从原始时代养成的对外族的残酷杀戳因生产力的发展并没有进化为现代的普世价值,而是走上了另一条歧途:奴隶制,这些将在其它文章中讨论)。既然各个城邦为独立的平等主体,而各城邦内部自由人之间也是平等的主体,执政官员由自由民选举产生并不断更换,所以古希腊人形成了协商,妥协,缔结、遵守合约的文化,这就是民主制的基础。 而要保障民主体制运行,则需要制定大家都必须遵守的规则,此即法制(法律制度)。古希腊因此也是法制先进的联邦制。 公元前509或510年,罗马共和国成立,其正式名称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当时实际权力掌握在罗马贵族手中(罗马贵族由战争中的骑兵家庭世代发展而来,当时打仗由各人自己购买装备,有钱人买马,战斗力强军功高,穷人当步兵军功低)。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两名执政官行使最高行政权力,为期1年;管理国家的主要机构为元老院、高级长官及公民大会,而掌握国家实权的则是元老院(贵族)。随着贵族与平民(步兵)之间对立的加深,贵族承认了平民所选的「保民官」,负责保护平民的权力不受贵族侵犯。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罗马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十人委员会。按照蒂托·李维所说,十人委员会随后派人赴希腊考察雅典的梭伦宪法以及其他城邦法律。实际上他们去的不是希腊本土而是意大利南部的大希腊,当时意大利半岛南部有些城邦也加入了大希腊联邦并遵守希腊先进的法律制度。至公元前450年前十表制完,第二年又补充二表。因各表系由青铜铸成,故习惯上称作“十二铜表法”(在罗马共和国治下,十二铜表法渐渐失去效用。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在战火中铜表全部被毁,原文散佚,现在只能从其他古代着作中略见梗概。)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别为:传唤,审判,求偿,家父权(家长拥有对孩子的绝对权力),继承及监护,所有权及占有,房屋及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之补充,后五表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