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金芳被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过程
https://ift.tt/2QVPLxU 以下为倪金芳的自述: 我是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的居民倪金芳,电话13451604258。 2016年11月8日早上8点左右,苏州市吴中区公安分局木渎派出所警察(名字不记得)带吴中区公安分局潘建明、吴两人还有几个警务人员,在我所居住的木渎镇新怡花园1幢三单元楼梯口截住我和我的孩子,拿出传唤证理由是“扰乱法庭秩序”,强令要求我马上去木渎派出所,我和他们解释让我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再去派出所,但是他们一口否决我的合理请求,其中吴警察马上拿出了手铐说“你不马上跟我们走,我们要强制执行”,随即我被他们强行带走,坐在一辆福克斯小车上,牌照号码有866字样。 到了木渎派出所直接被抽去皮带、没收手机、摘掉眼镜,随后送进询问室询问,对他们的蛮狠无理,我对他们说,我没有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其中一个可能是他们的领导,在询问室开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当时那个领导还说既然你态度如此不好就让你和他们一样多住几天,把我戴上手铐当天就把我送到常熟市沙家浜网络神卡通假日酒店,在送过去的路上由木渎派出所副所长邵建惠负责。 当天就直接送到酒店二楼208室,208室是在大楼北面,终年没有太阳。进入假日酒店后,看到唐健,许䶮等人,唐健对我说:“倪金芳等了你好久了,你终于来了”。 进入房间后他们立即命令我在众目睽睽下把全身的衣服脱掉包括内裤,为了自己的尊严要求在卫生间完成换衣过程,但是容不得我的请求。换上他们给的单衣单裤和短裤,那个衣裤透出一股劣质染料的气味。 换好衣裤我打量下房间,一张床和一个凳子,一个卫生间,房间面积大约在二十几个平方,天花板顶有两个对角安装的摄像头。另外还有两个椅子是他们安排的特勤人员坐的,特勤人员每两个小时换一个班,总共有12个特勤人员。当天晚上供应的饭菜是什么我没有看也没有吃,心里在滴血,那个睡觉的床被上有血迹,我要求更换,但没有人更换。 当天晚上我一觉睡到天亮,第二天上午给我戴上手铐和脚绳带我去常熟看守所检查身体,在检查身体过程中我拒绝抽血和X光摄像,但是他们强行做逼迫我做那些检查。当时记得自己体重是58公斤。在里面大小便都有特勤站在旁边监视。 第二天开始询问我,他们刚坐下询问就有工作人员发给他们每人一包中华软壳烟,每次询问都会给我一张盖有常熟市公安直属分局的询问单。询问室是在我住的房间的东面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