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ft.tt/2SeLaGQ 有电报网友问我德国及其它民主国家关于庭审直播方面的规定,因为担心德国被当作反面例证而被国内“五毛”利用来反对推动庭审直播,所以我在确认其身份后才回答。 其实德国在这方面非常落后。以前是所有庭审都不允许记者、旁听者拍照、录音,更别说是录像、直播了。2018年开始联邦法庭才允许记者在法官宣判时拍照,但这个只在联邦级法院有效,各邦及地区法院仍不允许。 德国法律规定庭审必须公开(当然某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比如涉及强奸案等与个人隐私有关的),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进入法庭旁听,也可以随时离开。但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却有“警察权限”,即可以禁止他人从事某些活动。因此德国的《司法组织法》规定,禁止在庭审时拍照、录音、录像。其理由也有合理的成分,即为了保障诉讼参与各方的私权,特别是证人的,以及保证司法独立不受干扰,因为有些证人或当事人可能会因公开而产生心理压力而选择隐瞒某些信息;也可能会让本来互不认识的证人之间在法庭内通过推特等社交平台交流并进而受到影响;还有可能因为拍照、摄像活动而产生对庭审过程的干扰。 近来更有激烈的争论,即法官是否应该允许人们在庭审期间发推特报道庭审进程。因为大多发推特的人都是用手机发帖的。在德国,庭审期间一般是不允许使用手机的,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手机都带有摄像头。反对者说,既然在庭审期间带笔记本电脑和平板是被许可的,而且人可以随时出去发报道信息然后再进来,这样比坐在那里静悄悄地发推特更影响庭审;且媒体报道需要随时更新进程,不断进出也会导致接收信息过程中断。 在美国现场视频及录音直播是所有人的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等)。实际上德国公权力在各方面都很落后,受落后官僚主义的影响巨大。虽然前面提到的禁止拍照录音录像的理由有合理的地方,但其根源却是公权力“高高在上”的自我感觉,总认为“普通民众”应该在它面前五体投地、小心翼翼,这样才便于“统治”。 这是由德国的制度决定的,有兴趣的话您可以看看我介绍各国政治制度的视频,里面对这方面有经常性的揭露。主要是德国行政权与立法权不分,也即议会与政府是同一批人把持。德国总理同时也是议员就是最醒目的证据,很多德国人都不知道他们的总理同时还是议员,当我告诉他们这一点时他们都很惊讶并且不相信,我出示网上的信息后他们还要自己再查查才能真正介绍这个事实。 而德国...